科技巨头在成为基础设施之后掌握的…
我当然知道第一修正案的主体是国会,但是1973年Sullivan案的判例已经把范围扩大到了「任何形式」的出版审查层面,社交媒体有没有公共广场的性质,这个可以讨论,但我肯定也有我的看法。//@西窗随记:批评社交媒体的垄断性权力当然可以也必要,但是不是应该首先把什么是第一修正案搞清楚?
转发 @阑夕: 科技巨头在成为基础设施之后掌握的权力太大了,这也是赛博朋克文化逐渐失去吸引力的原因之一:未来早就被拉到近在咫尺的距离,再也不是架空的概念了。
全网封杀,禁止转世,川普享受到的待遇,已经超乎所谓的自由社会对于表达权的保障底线了,也别说这是几家互联网公司在执行自己的平台规则,这就是赤裸裸的视第一修正案为无物。
你以为川普真的能够自建一个社交媒体?他用什么云服务器呢,又在哪些应用商店上架,把这些技术支持掐死了——以政治正确的名义——就真的可以让一个人直到死去都无权拥有数字发言权。
去年就有一个没有被多少人注意到的事情发生:在.gay域名开放注册之后,主流域名注册商们一起开会决定,禁止注册这个域名的网站发表任何恐同反同内容,否则就会对该网站停止解析,剥夺它的展示权。
我当然不觉得恐同反同的主张是对的,但是和这种偏见比起来,互联网公司如此滥用它们的技术权力,才是更加扭曲的。
私企代行公权,我看还不如政府来做监管。
来自阑夕的新浪微博
回复